当前位置 : 首页 > 当前页
科技成果评价流程
日期 : 2021-05-19 来源: 广东省计算机学会 作者 : 秘书处 浏览量 : 31045



一、提出申请

  1. 项目完成单位向广东省计算机学会提交《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附件处提供下载)

  2. 在接到评价申请后,省计算机学会对材料初审,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评价申请的答复。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告知不予受理。


二、材料审核

  1. 项目完成单位在接到省计算机学会确认通知后,与省计算机学会签订《科技成果评价咨询服务协议书》,并缴纳相应费用。

  2. 项目完成单位按照广东省计算机学会提供的《科技成果评价准备材料》(点击此处查看要求,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评价所需材料报送省计算机学会。省计算机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指导项目完成单位对材料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满足科技成果评价要求。


三、召开评价会议

  1. 根据评价项目所属专业情况,省计算机学会从专家库中遴选和聘请同行专家,组成科技成果评价委员会。

  2. 省计算机学会组织制订科技评价会议议程,确定评价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形式。

  3. 科技成果评价委员会主持召开成果评价会,形成评价意见。

  4. 省计算机学会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形成《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四、公布结果

  省计算机学会向申请单位公布评审结果。



Copyright © 2018- 广东省计算机学会 .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9000579号    访问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学馆大院3号楼309 联系电话:020-83561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