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粤港澳大湾区粤澳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第五期)工作的通知
日期 : 2023-10-18
来源: 广东省计算机学会
作者 : 秘书处
浏览量 : 21993
粤澳互认字〔2023〕02号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畅通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有序流动通道,助力粤港澳工程技术人才发展,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国科协、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广东省计算机学会、澳门电脑学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粤港澳大湾区粤澳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第五期)工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专业资格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计算机类工程师水平评价体系,促进计算机领域人才的成长,多渠道评价举荐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广东省受理专业: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网络工程、软件工 程、信息工程(包含: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 数据安全等)。澳门地区受理专业: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工程、资讯科技。请访问网址http://39.108.169.193:2016/进行注册和登陆,登陆后点击“个人申报”—“申报”,从申报入口进去填写提交申报材料:1. 网上材料提交:请根据附件一及附件二文件,在申报系统上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及上传附件。2. 提交材料并缴费后,等邮件通知再通过将纸质材料盖章签名件一式一份连同附件装订,请邮寄至广东省计算机学会(广东省申请人)或澳门电脑学会(澳门申请人)。由广东省计算机学会与澳门电脑学会共同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评价,对通过评价人员颁发粤澳两地计算机类工程师评价证书,即一评二证。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后缴纳培训考试费及专家评审费两部分费用。注: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参与评审,考试不合格或该次评审不通过的申报者,在两年内再次申报,无需重复交培训费。申请正高级工程师评审费1950元/人,高级工程师评审费1650元/人,工程师评审费1400元/人,助理工程师评审费500元/人。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后缴纳培训考试费及专家评审费两部分费用。注: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参与评审,考试不合格或该次评审不通过的申报者,在两年内再次申报,无需重复交培训费。申请正高级工程师评审费2340元/人,高级工程师评审费1980元/人,工程师评审费1680元/人,助理工程师评审费600元/人。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过,020-83561784,13824468800(微信)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3号楼104室